乒乓球比賽細則
日期:2013年10月28日(星期一)
時間:19 : 00 – 21
: 00
地點:UC Gym
賽制
體育類項目(除跳大繩)採用單淘汰制,以種子法編排賽程(詳情可參閱)「隊制、比賽項目及大賽程」一節。於開幕禮當日,由主禮嘉賓鄧思穎教授抽籤,決定各隊伍於乒乓球的賽程。賽程如下:
另外,會採用單循環制進行附加賽,並以積分計算法判定第三、四、五名(每隊勝一場得兩分,敗一場得一分,棄權不予計分)。
比賽形式
1. 在單打中,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,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,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。
2. 分別設有男單、女單兩項賽事,每項賽事均設初賽、決賽及附加賽。
3. 各隊需派出一隊男單及一隊女單參賽。
4. 所有參賽者須於比賽前十五分鐘或之前到場。由於流程緊湊,所有比賽項目逾時不候。若比賽開始一分鐘前,仍未能派出運動員參與比賽,該隊會被當作在該項賽事中棄權論。
5. 每隊只可在局與局之間換人,賽事進行途中不可以換人。
規則
1. 如何贏得一局比賽
各項賽事以一局決定勝負。一局比賽已先得十一分的一方為勝方;但雙方均得十分以後,以先領先對方兩分的一方為勝方。在附加賽中,先得六分的一方便為勝方。
2. 攻擊次序和方位
選擇發球,接發球和這一方,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,中簽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,或選擇先在某一方。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,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,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。
在獲得兩分後,接發球方變為發球方,如此類推,直到該局比賽結束,或直至雙方比分為十平,則採用輪換發球法時,發球和接發球次序不變,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。
在初賽和決賽中,每得五分後會交換方位,同時有短暫的時間擦汗。
3. 得分情況
對方未能做有效回擊。
球員完成發球或回擊後,球在被對方拍擊前,處擊球網組合以外的任何物品時。
對方擊球未觸及接球方檯區而越過端線。
對方阻擋來球。
對方連續兩次擊球。
對方以不符合規定之拍面擊球。
對方或其任何穿帶物移動比賽檯面。
對方或其任何穿帶物觸及球網組合。
對方非執拍手觸及比賽檯面。
4. 發球
在開始發球時,球應靜置於張開平坦的非執拍手掌心上,且在發球方端線之後及檯面水平之上。
發球員應以手將球接近垂直地向上拋起,至少升離非執拍手 16公分以上,且不得使球旋轉,球下降擊球前不能觸及任何物。
當球從拋軌之最高點下降,該發球員應予擊球,使球先觸及己方檯面,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組合觸及對方檯區。
發球時球不可碰到網。
發球時球不可碰到網。
棄權
假如隊伍於第一輪比賽/ 準決賽棄權,該隊直接進入附加賽;若在附加賽棄權,則不予計分;兩場附加賽都棄權,即是成為第五名。假如隊伍於決賽棄權,該隊即是第二名。
在個人賽,運動員有權向裁判提出棄權,裁判會詢問是否確定棄權,運動員須在兩分鐘之內答覆,肯定答覆「棄權」後裁判正式宣佈「_隊棄權,_隊勝」,答覆「不棄權」則比賽繼續進行。該隊如有後備運動員,可在下場比賽換上後備運動員;如無後備運動員,該隊則失去參賽資格。
名次及分數
本項比賽男單及女單均設第一至第五名。第一名100分,第二名80分,第三名50分,第四名40分,第五名30分。
另設觀賽分,按到場觀賽人士數目/ 書院或隊伍總人數比例計算觀賽分(以簽到為準),只計點數後的第一個位(四捨五入)。
以上條文如有任何爭議,以籌委會的決定作最後依歸。
如有查詢,請與活動總負責人余青蔚(9756 0161)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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